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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率先給幾條重點河流設(shè)立了河長,這個新制度的推廣,讓我國的江河湖泊實現(xiàn)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、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(zhuǎn)變,推動解決了一批河湖管理保護的老難題。
長興緊鄰太湖,縣內(nèi)河湖交織。2003年以前,全縣民營企業(yè)遍地開花,幾萬臺噴水織機污染了河道湖泊。
村民說的治理扯皮,既是長興,也是全國河湖治理的難題。長興縣有314條河道跨鄉(xiāng)跨村。村鎮(zhèn)之間治理時間不同步、責任主體不明確。2003年6月,浙江省啟動“千村示范,萬村整治”工程,長興縣建立河長制,張玉平就是第一批被任命的河長。
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復(fù)雜的系統(tǒng)工程,涉及上下游、左右岸,不同行政區(qū)域和行業(yè)。2007年為治理太湖藍藻,無錫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64條河流的河長。隨后,北京、福建等多地開始推行河長制。2017年,河長制被寫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。截至目前,全國有120多萬名河長,河長體系延伸到了村一級。按照計劃,今年年底,全國河湖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任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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